根据沧州市《2014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要求,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师及卫生专业技术、中医、中西医结合、电子、工程、图书馆等专业高级、中级职称。
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2007年修订后的高等学校教师、卫生专业技术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申报条件(见附件1)要求进行。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后取得学历的,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2003年以后取得的学历,还需提交学历认证资料)。
6、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和河北人事考试网网上成绩查询网页证明。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和河北人事考试网网上成绩查询网页证明。
10、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1、科研(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包括科研立项、结项及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12、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3)(包括论文题目、期刊全名、**年*期、排名、是中文核心还是科技核心,还是三大检索进行标注)、论文原件、复印件、论文网上检索页。
13、编写著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包括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承担的任务、排名等)、著作原件、复印件。
1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
以上材料复印件无特殊要求的均用A4纸复印一份,且每页印一项内容。
请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老师到人事处报名,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人员个人业绩登记表--见附件2),初审合格并经学校评审委员会通过后,上报人员领取、填写评审用各类表格。
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并烦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