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0〕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生物实验岗位科研人员2名:主要负责基因扩增、核酸电泳、蛋白电泳、载体构建、质粒提取、蛋白表达、纯化、细菌培养、转化等实验研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2.营养研究所岗位科研人员2名:主要负责参与营养研究所的科研工作以及流行病学调查、食物中营养成分的检查及安全性评价、开展社会服务及营养科普宣传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愿意从事科研服务工作。
2.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表现优秀,具有生物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分子生物学操作相关实验技术的人员;具有营养相关专业背景,对临床营养相关内容有较深的理解,对食品安全的内容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只接收邮箱报名,电子邮箱:czyzrsc@163.com,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将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及附件名称务必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形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面试当天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科研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主要包括: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开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或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能于2021年8月31日前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竞聘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对科研助理岗位的认识及未来工作设想,演讲时间为3至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一周内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产生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经审批,确定最终人选,同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任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不再续聘。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缴纳相关保险。
五、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24日